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源于我国建设领域内已建立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制度,旨在提升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这项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正式确立。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具备较高的标准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开展国际互认。二级建造师则更加贴近实际需求,适合我国建设工程项目多样性的特点。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经过注册登记后才能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负责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则负责二级建造师的注册办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时间为每年第三季度。报考一级建造师的条件包括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等。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负责。报考条件包括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业以上学历,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等。
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将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报名时需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四张二寸蓝底照片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