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尽管这些年西方国家里本土信仰的人数有减少,但西方国家曾受教(广义)极深极广的影响,所以他们表达自己情感的方式一定也会被他们宗教信仰所推崇的行为处事方式所影响,例如做礼拜祈祷时需要把自己的一些内心挣扎、犯下的罪、或个人愿望等等说出来,尤其是团契的时候彼此主内弟兄姐妹之间互相代祷,需要的正是主动坦诚地说出自己的罪与愿望。也许让习惯了中国环境的人们这样做一开始会很不习惯,但如果从小到大看着父母是这样做的,看着这个社会都是这样做的,那么坦诚表达自己的情感这件事其实就是自然而然的事。
这是我所观察到的为什么西方人与我们表达情感方式不同的一个原因。当然这只是行为表象,如果再深入去分析,我认为两者的区别可能在于,当然也是与教义有关,有教信仰的人更倾向于承认人生来就带有罪性,既然每个人都有罪,那么藏着掖着自己的罪的心理压力相对来说就没有生在中国文化背景下的,在一定程度上,中国人倾向于把与自己有关的所有事情的责任归结于自己,或可以说把所有与自己相关的事情认同于自己(identify oneself with everything related to himself/herself),这样父母的晚年过得体不体面跟自己能不能干、孝不孝顺有关,孩子的聪不聪明跟自己的教育有关,房子的大不大跟自己的成就有关,自然,自己所流露出来的情感若显得自己有些不足(or merely some implications),那也一定是跟个人能力差或是情绪管理能力差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