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人出车祸死亡但没妻子儿女和父母他的死亡金有谁来记成
这问题太复杂了。
如果简单回答就是无任何人能获取相应的赔偿金,但火化费用会由当地的民政部门义务支付。
如果说复杂那分支就太多了:
1》自己出国旅游或打工或偷渡而身故,但出国前有干儿子,买过意外保险,写过捐赠受益人,那么获得的是国内外的理赔款,并按照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进行相应比例的分配。记得,这些经济项目是支出,不是收取,因为主体已经身故。 最有人情味的是你的收益人残存良知,每年清明节给你上坟上贡品。但这只是癔想,尚无先例。
2》虽然是只身,但因公派执行任务期间出车祸。 这车祸又分意外车祸与相关车祸。
意外车祸不解释。 相关车祸只因执行工作任务而乘坐或追击车辆,造成自己或自己与对方同时身故。那么要从事件的合理与和规程度来判断。那么根据仲裁机构最后核定获得的死亡金是由你的工作单位代领代花的。
3》有过捐精且有文件背书的,死亡金由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书约定来执行。
4》有写过遗嘱的,这个是最靠谱的,会按文书内容进行分配,无约定分配权重的,以平均或以最亲近的酌情修正比例。
5》如果在某个野蛮的农村,会有人跳出来帮你代领代花。
6》在古代,会把这份死亡金用于大家看的到的公益事业上。 比如城门的匾额制作费用或某个水利工程,会留名是:某某人出善资建造,功标乡里。
7》在古代有点地方直接充公,3分钟了案。
再写下去都不是你要看的了。 以下省略216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