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构:区县家庭计划委员会
申办对象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得到满足,你可以申请“独生子女证”:(1)夫妇有一个孩子不再生育和儿童10小于6岁(2)按照有关规定不再生育和小于16岁的儿童在收养一个孩子的夫妇(3)出生的孩子的夫妇原来的两个计划,一个意外死亡,并在其他一个的年龄为16;(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孩子的年龄16;(5)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孩子判处保管由我,和未满16岁的孩子年龄(6)再婚夫妻,一个方盛羽生了一个孩子,另一方没有生育,现在年龄16只这一个孩子的家庭(7)再婚夫妻再婚生了孩子,一个由其他家属现在的家庭只有一个16名儿童的年龄;(8)批准后,夫妻俩的第二个孩子,放弃了他们的生育和家庭的孩子年龄小于16岁。可能不发牌(1)照顾家庭的第二个孩子(2)儿童留在城市,双方的父母从国外(3)未婚生育已不再是已婚;(4)单身(包括再婚夫妻离婚),收养一个孩子;(5)孩子已经死了;(6)原来的一方出生到2儿童,每提高一个离婚,婚姻当事人对孩子的第一次婚姻或从未生育,现在家庭有只生一个孩子( [1990年10月11号之前实施的许可,更新,并继续享受)。注意:(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而不是分配给一个孩子自己。 (2)收到“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父母自愿的原则,必须提出申请,而不是申请人不得授权。 (3)孩子年龄超过16岁的年龄,而不是认证。 (4)孩子户口未申报,认证。
应用程序:
程序:单位,丈夫,妻子和他们的孩子
(1)在农村地区的永久居留或永久居留许可的城镇的城市程序的女人(任何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
(2)经双方单位(单位进行初步审查和批准,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以发送的女人位置的永久居住在乡镇(镇)人民的政府或居委会办公室审核(需要带的帐户簿,结婚证)。人民的政府之乡(镇)或子街道办事处日起十五日内审核完成后,区,它位于何处,县计生委(附小册子的副本)的批准。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内的“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完成之后批准之日起的。符合的条件,并出具“独生子女证。
鳏寡或离婚的对象,许可程序
(1)属于哪一个单位(无单位的合格的党,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收到“一胎化卡申请表”。
(2)(需要发送的永久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合格的党的位置(没有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由所在单位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批准。人民的政府,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日起十五日内审核完成,它位于区,县计生委批准(小册子,离婚证明的副本)。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之后批准之日起的。符合上述条件,并发出了“独生子女证。
许可程序
(1)配偶的永久居住在城市,而孩子们长期居住在场,当地乡镇的孩子永久居留(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发牌程序,按照夫妇和他们的孩子有永久居住在农村地区的城市或城镇居民户口处理。
(2)为城市永久居住在农村地区,其他为永久居住的城镇,或永久居留在上海,其他省份的帐户对方的配偶,城市,他们的子女永久居留认证的位置。
处理解释中的应用程序按照相关条款:(1)“上海计划生育条例”(2)“上海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3)”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
儿童占当地社区或派出所的地面处理独生子女证,没有独生子女证也可以取得居住证明(打印一行的派出所户籍页,我的户口簿(包括家庭)或居住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已婚人员为配偶申领“居住证”套件的其他省市也应提交婚姻证书及配偶ID卡,的主要证人的ID卡复印两份)必须申请一个居留允许到运行他们自己的“居留证”在上海,然后到将伴随着城市的配偶和他们的未成年子女取得“居住证套房。“居住证”的人员,其居留许可中的生活,更多的是有效的,可以申请他们的子女在城市学习。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阶段,由居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具体合适的接收条件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