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是对公认的社会道德的确认,但公认的社会道德并非会确认为法律,法律只是确认一部分社会道德。
在法学理论上,公认的和会道德是否全部确认为法律,违反道德的行为,是否就是违反法律的行为,着司法律与道德关系理论的又一个重要问题。在这一问题上很多人存在认识的模糊不清。因为它直接涉及到对违反道德的行为和违反法律的行 为的判断及其两者的关系和区别。因此有必要细入分析。
首先,之所以说公认的社会道德并非全部确立为法律,这是由法律和道德所调整的事物以及不同的属性所决定的。对人的关系而言,法律是一套行动规则体系,主要用于调整人的行为。而道德是一套观念体系,主要是调整人的观念,并通过这种观念去间接影响人的行为。
其次判断公认的社会道德能否确立为法律,要看这种道德要求和人的行为的联系程度。但着还不足以解释法律和道德的关系。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行为游离在法律之外。比较有典型的通奸行为。这是一种在道德之中所否定的行为。而在法律之中却没有体现。一种公认的社会道德观念要确立为法律,必须达到一定的“度”即行为的属性。由于各个社会的观念体系的差异,这种“度”不好用统一的标准衡量!
第三法律与道德的不同还表现在法律是一种历史阶段性的产物,法律是对现实社会关系的确认和保护。而道德由于是一种观念性的、个体化的、分层次的,因而社会道德规范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想对超越社会发展阶段,提出一些更高的要求。而法律不能。
因此一般而言,对于违反法律的行为,我们可以说也是违反道德的行为。但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是违反法律的行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