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公布他人身份证及个人信息是违法的,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隐私权是指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被侵犯隐私权可以向法院起诉,严重的话会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扩展资料:
隐私权的九个方面
1.关于私有财产的隐私;
2.关于姓名与形象利益的隐私;
3.关于自己之事不为他人干涉之隐私;
4.关于一个组织或事业内部事务的隐私;
5.关于某些场合不便露面的隐私;
6.关于尊重他人不透露其个人信息之隐私;
7.关于性生活及其他私生活之隐私;
8.关于不被他人监之要求的隐私;
9.私人相对于官员的隐私。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