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可以要求投标方提供原厂针对本次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2-05 22:48:56
招标文可以要求投标方提供原厂针对本次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吗?
当招标文件编制时,确实可以要求投标方提供针对特定项目的原厂授权书,但这必须是原件,以证明制造商对该项目的独家参与。然而,招标文件在设定技术规格时,必须保持公平公正,不得指定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或供应者等,以免偏袒或排除任何潜在投标人。招标活动的核心原则是竞争,允许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招标并参与投标。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明确指出,投标人为参与投标竞争的实体,强调了投标的性。特别要注意的是,如果法定代表人代表的多个法人有直接关联,如母公司、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他们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以防止利益冲突。此外,制造商若想通过同一品牌参与,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这样的规定旨在维护招标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导读当招标文件编制时,确实可以要求投标方提供针对特定项目的原厂授权书,但这必须是原件,以证明制造商对该项目的独家参与。然而,招标文件在设定技术规格时,必须保持公平公正,不得指定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或供应者等,以免偏袒或排除任何潜在投标人。招标活动的核心原则是竞争,允许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招标并参与投标。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明确指出,投标人为参与投标竞争的实体,强调了投标的性。特别要注意的是,如果法定代表人代表的多个法人有直接关联,如母公司、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他们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以防止利益冲突。此外,制造商若想通过同一品牌参与,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这样的规定旨在维护招标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当招标文件编制时,确实可以要求投标方提供针对特定项目的原厂授权书,但这必须是原件,以证明制造商对该项目的独家参与。然而,招标文件在设定技术规格时,必须保持公平公正,不得指定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或供应者等,以免偏袒或排除任何潜在投标人。招标活动的核心原则是竞争,允许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招标并参与投标。
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明确指出,投标人为参与投标竞争的实体,强调了投标的性。特别要注意的是,如果法定代表人代表的多个法人有直接关联,如母公司、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他们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以防止利益冲突。此外,制造商若想通过同一品牌参与,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这样的规定旨在维护招标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招标文可以要求投标方提供原厂针对本次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吗?
当招标文件编制时,确实可以要求投标方提供针对特定项目的原厂授权书,但这必须是原件,以证明制造商对该项目的独家参与。然而,招标文件在设定技术规格时,必须保持公平公正,不得指定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或供应者等,以免偏袒或排除任何潜在投标人。招标活动的核心原则是竞争,允许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招标并参与投标。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明确指出,投标人为参与投标竞争的实体,强调了投标的性。特别要注意的是,如果法定代表人代表的多个法人有直接关联,如母公司、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他们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以防止利益冲突。此外,制造商若想通过同一品牌参与,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这样的规定旨在维护招标的公正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