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无争议的离婚情况下,还贷未结束的房产不得进行分割。
根据法律规定,如有关于此类房产归属权的争议而未能达成共识,人民将不做产权判定,而是基于实际情况暂时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如果在取得该类房产完全所有权后仍有争议,可另行向申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