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需了解拘留期限,可向相关执法机构查询。
拘留决定作出后,应于24小时内在被拘留者家属或单位发放《拘留通知书》。
行政拘留从被拘押者进入拘留所之日起算,每一天均作为拘留期限的一个单位。
进拘留所在当天不计入,次日开始算作一日。
另外,警方在执行拘留过程中,会向当事人出示拘留处罚决定书并要求其签署,因此当事人应该知晓拘留期限。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