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争议仲裁院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地点或注册地址所属。
依据法规,被派遣劳动者因派遣合同产生纠纷向提起诉讼,应以派遣单位为被告;
若争议涉及用工单位,则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需为共同被告。
因此,被派遣劳动者可主张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