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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发票遗失补办要求及规定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2-05 09: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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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发票遗失补办要求及规定

依据法规要求,此类人员需携带有效证件至地税部门填写挂失声明审批表格,待批准后,携该表前往新闻机构发布声明作废公示,最后凭借公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办理发票重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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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依据法规要求,此类人员需携带有效证件至地税部门填写挂失声明审批表格,待批准后,携该表前往新闻机构发布声明作废公示,最后凭借公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办理发票重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全额发票遗失者,可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补发。
依据法规要求,此类人员需携带有效证件至地税部门填写挂失声明审批表格,待批准后,携该表前往新闻机构发布声明作废公示,最后凭借公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办理发票重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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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规要求,此类人员需携带有效证件至地税部门填写挂失声明审批表格,待批准后,携该表前往新闻机构发布声明作废公示,最后凭借公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办理发票重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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