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子女在成年后,其父母已非法定监护人,除非其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则父母需继续承担监护责任。
监护人为对无行为或限民事行为能力者提供人身、财产及所有合法权益的保护与监管之人,而成年人已具备自我行为责任能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