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处理房产继承时,首先须至公证机关进行房产继承公证,之后方可前往房产交易中心完成相关手续。
具体流程如下:
一、关于房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方法
房产继承可分为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两类,若逝者未立遗嘱,则需按法定继承方式处理。
办理公证所需携带以下材料:
1、逝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逝者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涵盖配偶、父母、子女及其父母是否已故等信息;
4、若法定继承人不止一位,且仅将房产过户给其中一人,则需其他继承人出具书面弃权声明;
5、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及费用标准
在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详细步骤及收费标准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