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遗失,能否补办?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2-05 09:12:02
离婚协议遗失,能否补办?
仅需携带离婚证及个人有效证件,向工作人员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待档案调出后,依据申请人要求,将原交予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书复印并加盖公章即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导读仅需携带离婚证及个人有效证件,向工作人员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待档案调出后,依据申请人要求,将原交予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书复印并加盖公章即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若离婚协议不慎丢失,可前往婚姻登记中心进行补办。
仅需携带离婚证及个人有效证件,向工作人员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待档案调出后,依据申请人要求,将原交予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书复印并加盖公章即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遗失,能否补办?
仅需携带离婚证及个人有效证件,向工作人员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待档案调出后,依据申请人要求,将原交予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书复印并加盖公章即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