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稀释倍数计算公式如下:
1. 当稀释倍数明确在100倍以上时,药剂用量计算公式为:药剂用量 = 稀释剂(水)用量 / 稀释倍数。
2. 当稀释倍数在100倍以下时,药剂用量计算公式为:药剂用量 = 稀释剂(水)用量 / (稀释倍数 - 1)。
3. 通用药剂用量计算公式为:药剂用量 = 500 x 用水量 / 稀释倍数。
4. 浓度与倍数换算公式为:已知原药浓度和稀释后浓度,求稀释倍数,公式为:稀释倍数 = 原药浓度 + 稀释后浓度。例如,50%乐果利用浓度为0.025%,利用时应加水量为50% + 0.025% = 2000倍。
农药混配注意事项:
1. 农药混配不宜超过三种成分,一般以两种为宜,必要时可考虑三种,再多可能产生不良后果。
2. 共防类药剂混配时,用药量应酌情减少。因为共防相同目标,药力应相互辅助,配制时通常按平均作用原则,即二混时,各自保持原用枯槐陵药量的一半,三混时依此类推。
3. 不同剂型混配时,应按顺序进行。农药混配顺序应遵循微肥—可湿性粉剂—胶悬剂—水剂—乳油的顺序依次加入,并不断搅拌,待一种药剂充分溶解后再加入下一种药剂。
4. 两种可湿性粉剂混合时,应先将可湿性粉剂混合均匀,再加入水稀释。
以上内容参考自百度百科-农药剂型、人民网-深入推进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