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江西省安徽商会致力于确保工作规范化、有序化、高效化,并促进健康发展,以实现商会章程所确定的目标,让在赣徽商感受到商会的温暖和实惠,推动赣皖两地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
2. 商会制定的会议制度包括:
-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每年举行一次,通常在年底召开。
- 理事会:作为执行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负责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执行重大事项决策,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可根据需要增加会议频次。
- 会员联谊会:每两个月举办一次,按不同范围定期举办,加强会员间的交流。
- 会长办公会:由会长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 监事会:根据需要适时召开,监督商会运作。
3. 议事规则强调:
- 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 倡导团结、原则、大局观、风格、友谊和奉献精神。
- 提倡平等相待、友善共事、文明沟通。
- 鼓励直言不讳,但要负责任地提出意见,接受建设性的批评。
- 坚决反对不实会风,即会上不发言、会后乱说,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的行为。
4. 对连续一年未能按规定参加三次重要会议(如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年会等)的会员,将自动降级并可能被取消相应资格,已缴纳的会费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