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车能否开具专用,取决于购买方的性质和用途。对于企业而言,如果车辆作为固定资产购买,用于公司运营,那么是可以的。一方面,车辆可以按照会计准则进行折旧,这会减少公司的利润,从而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抵扣。
根据规定,如果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且购车并非用于员工福利等非应税项目,那么从销售方处取得的专用是合法的,可以用来抵扣进项税额,这对于企业的成本控制和税务筹划是至关重要的。
具体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试点税收的通知》(财税〔2013〕第37号)中的第二十二条,明确指出,企业从销售方处获取的专用,包括货物运输业专用和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上的额,是允许在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因此,对于公司来说,只要购买的车辆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享受这项税务优惠。
总的来说,企业购买车辆并将其作为固定资产使用,且符合相关抵扣规定,是可以开具并合理利用专用的,这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在进行财务决策时,企业需要确保购车目的符合税法要求,以便合规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