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级饭店规定分数:
- 一星级饭店80分
- 二星级饭店120分
- 三星级饭店220分
- 四星级饭店300分
- 五星级饭店330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旅游饭店设施设备评分表:
1、地理位置、环境、建筑物装修
- 地理位置:位置极好,处于市中心或旅游风景区或交通极为便利的地段得8分;位置较好得5分;位置一般得1分。
- 环境:有庭院和花园得5分;有庭院或花园得3分。
- 停车场:饭店自备停车楼或停车场,其面积能停放不少于15%客房的汽车得8分;在饭店100米方圆内可停放汽车,其面积能停放不少于15%客房的汽车得5分;在饭店200米方圆内可停放汽车,其面积能停放不少于15%客房的汽车得3分;饭店附近有回车线得1分。
- 建筑布局:建筑布局合理,与管理和服务要求相适应得6分;建筑布局基本合理得2分。
2、设施设备
- 前厅:前厅面积0.8平方米/间或更大得6分;0.6平方米/间或更大得4分;0.4平方米/间或更大得2分。
- 客房:80%标准间客房净面积(不含卫生间)20平方米或更大得10分;18平方米或更大得6分;16平方米或更大得4分;14平方米或更大得3分;12平方米或更大得2分;小于12平方米得1分。
- 卫生间:卫生间面积6平方米或更大得10分;5平方米或更大得6分;4平方米或更大得4分;小于4平方米得2分。
3、公共设施
- 有观光电梯得2分。
- 有非住店客人进入饭店公共区域的通道得4分。
- 健身房设备:每类设备1分,至多6分。
- 有设备先进、齐全的按摩室得4分;有普通按摩室得2分。
- 有室内游泳池,住宿客人免费得10分;有室外游泳池,住店客人免费得6分。
- 有客人可直接进入的游泳池得4分。
- 游泳池水面面积超过400平方米得5分;超过200平方米得2分;小于200平方米得1分。
- 商务中心:办公洽谈室得2分。以下设备每种1分,共5分:电报;电传;传真电报电传。
以上为部分评分标准,请注意各项评分标准细节较多,具体细节请您参考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