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我迟到了五次,这已经触犯了规定,并通知我要被辞退。
2、在我入职的六个月里,我并没有充分地理解和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我并没有接受相关制度的培训或考核,也没有在考核或培训材料上签名确认。虽然公司可能有公示相关制度,但我没有注意到或没有机会了解这些规定。
3、如果公司制度规定迟到五次为严重违反规定,并且我已经签名确认了这些制度,那么公司辞退我可能是合法的。但如果我没有接受制度的培训或考核,或者没有在公司公示的制度上签名,那么公司辞退我可能是不合法的。
4、在这种情况下,我建议我主动写一份离职报告。在报告中,我可以将离职类型写为主动离职,并找一个适当的原因,比如回家过年。这样,在年后找工作时,新公司进行背景调查时看到我是主动离职的,会更愿意雇佣我。如果我被公司辞退,并在离职证明上写明被辞退,这在现在的同事面前可能不太好意思,而且新公司在看到这个原因时可能不会雇佣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