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公司通常会在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中明确迟到的定义,即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未能到达工作岗位。
2. 早退与迟到类似,指员工在下班时间前提前离开工作岗位。
3. 擅离职守指的是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允许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 若员工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且时间超过一定限度(通常是30分钟以上),或未经批准未到岗,这些行为通常被视为旷工。
5. 具体的迟到早退处罚措施可能有所不同,但一般规定,迟到早退30至60分钟视作半天旷工,超过60分钟则视作一天旷工。
6. 对于多次迟到早退的员工,公司可能会采取警告等措施,例如迟到早退累计2次可能受到口头警告。
7. 对于连续或累计迟到早退达到一定次数的员工,公司可能会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如降低工资档次、留职停薪,甚至对于试用员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扣除部分工资。
8. 无故旷工通常指未经批准且无合理解释的缺勤,一次无故旷工可能会导致扣除当日工资的两倍。
9. 连续两次无故旷工可能会导致扣除半个月的工资,并且取消当月奖金。
10. 若员工连续三次无故旷工,可能会被视为自动离职,公司将扣除当月的全部工资和奖金。
11. 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到三天,可能会导致扣除半个月的工资,并且取消当月奖金。
12. 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到五次,通常视为员工自动离职,公司将扣除当月的全部工资和奖金。
13. 事假通常需要提前向上级申请,并且可能有一定的,如一个月内事假累计次数不能超过四次,累计天数不能超过七天。通常情况下,周五和周末不建议请事假,特殊情况需要得到部门主管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