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抗菌素类如四环素,可能导致胎儿骨骼发育障碍,牙齿变黄,先天性白内障等问题。
2. 链霉素及卡那霉素可能引发先天性耳聋,并损害肾脏功能。
3. 氯霉素可能抑制骨髓机能,导致新生儿肺出血或牙齿变色。
4. 红霉素可能引起肝脏损害。
5. 磺胺类药物,特别是长效磺胺,可能导致新生儿黄疸。
6. 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或非那西汀,可能导致胎儿骨骼畸形,神经系统或肾脏畸形。
7. 镇静药如眠尔通可能导致发育迟缓、先天性心脏病;安宁片造成发育迟缓;巴比妥类药物可能导致指(趾)短小,鼻孔通联。
8. 激素如雌性激素可能导致上肢短缺(海豹样)、女婴阴道腺病、男婴女性化;孕激素可能导致女婴男性化、男婴尿道下裂;考地松可能导致无脑儿、兔唇腭裂、低体重儿等畸形;甲状腺素也可能引起畸形。
9. 抗肿瘤药如环磷酰胺可能导致四肢短缺、外耳缺损、腭裂;6-硫嘌呤可能导致脑积水、脑脊膜膨出、唇裂、腭裂等问题。
10. 某些中药如麝香、斑蟊、水蛭、虻虫、商陆、巴豆、牵牛、三棱、莪术可能致畸、导致流产或死胎。
11. 鉴于药物可能对胎儿造成影响,怀孕初期应谨慎用药,最好在医生指导下选择对胎儿无害的药物。
12. 如果必须在敏感期使用可能有害的药物,为了胎儿的健康和聪明,最好先治疗疾病,然后考虑人工流产,保护身体为将来怀孕做准备。
13. 不要盲目保胎,也不要轻信“偏方”、“秘方”,以免对胎儿造成更大的危害。
14. 服用中药时,应遵医嘱或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
15. 对于服用避孕药的妇女,如果已确定怀孕,应考虑流产手术。
16. 避孕药物可能与自然流产、胎儿染色体不正常或先天性缺陷有关。
17. 再次怀孕前,应停药满6个月(包括人工流产或自然流产后的时间)。
18. 长期在有害环境中工作的孕妇,孕期应调离这些岗位,避免药物中毒对胎儿造成损伤。
19. 煤气中毒也可能危害胎儿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