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劳动仲裁中,律师费的收取标准一般与诉讼标的额相关。对于财产案件,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时,律师费通常为1000元至2000元;1万元至10万元标的额的案件,律师费按照5%-6%的比例计算;而10万元至100万元标的额的案件,律师费则按照4%-5%的比例计算。
2. 在处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时,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协商采用风险代理收费方式。双方可以约定收费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如果诉讼失败,委托人无需支付代理费。
3. 在仲裁过程中,律师代理费是唯一需要支付的费用。除此之外的任何额外支出,如交通、邮寄、住宿等费用,无论诉讼结果如何,都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4.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包括以下争议:(一)确认劳动关系;(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三)除名、辞退、辞职和离职;(四)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五)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六)其他法定劳动争议。
5.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企业和职工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代表组成,且成员应为单数。
6.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i)聘任、解聘专职或兼职仲裁员;(ii)受理劳动争议案件;(iii)讨论重大或疑难劳动争议案件;(iv)监督仲裁活动。当劳动者和公司之间出现劳动关系争议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是否聘请律师应根据争议标的额和法律规定清晰度来决定。对于标的额小、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可以不聘请律师,但应多方咨询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