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主观: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这一决定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分别从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和小规模企业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以下是具体的划分标准。
一、小微企业的定义及分类
小微型企业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包括:
1. 缴纳所得税的标准: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 免征增值税的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若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则可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3. 与融资有关的标准:例如,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定义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特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指的是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三、小微企业与小规模企业的关系
小规模企业的划分主要与销售额有关,而小微企业的划分则与利润总额、资产总额和职工人数都有关。两者之间存在相互包含的关系,小规模纳税人可能也是小微企业。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理解小微企业与小规模企业之间的区别与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