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后的债务处理方式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2-15 05:04:48
企业注销后的债务处理方式
清算小组会发布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需留意,若公司股东有抽逃出资或未足额出资之行为,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公司资不抵债,债权人有权向股东追索债权。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导读清算小组会发布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需留意,若公司股东有抽逃出资或未足额出资之行为,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公司资不抵债,债权人有权向股东追索债权。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在企业注销之际,须成立清算小组负责清算公司资产,债务将由清算后剩余财产偿还。
清算小组会发布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需留意,若公司股东有抽逃出资或未足额出资之行为,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公司资不抵债,债权人有权向股东追索债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企业注销后的债务处理方式
清算小组会发布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需留意,若公司股东有抽逃出资或未足额出资之行为,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公司资不抵债,债权人有权向股东追索债权。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