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休再就业者乃已依法享受社会养老保障福利或领取退休金之人士。
此类雇员因工作原因遭遇事故时,并无法获得工伤认定,缘由在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