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金能否退还取决于具体情形:
1.若诉讼开始时开发商尚未获取预售许可证,则房屋认购书无效,定金需退还;
2.若买方未按约定时间和地点签约,买方面临违约责任,否则均视为卖方违约,相应地需全额或双倍返还定金;
3.若双方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正式合同,则定金可在买方履约后充当楼款或收回;
若有任何一方违约,定金将不予返还或双倍返还;
4.若双方无上述违约行为,仅因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卖方需全额返还定金给买方;
5.若一方在正式签约时更改认购书中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导致签约失败,则视为违约,买方面临定金不予返还的风险,卖方则需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