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隐瞒婚前子女事实不足以申请撤销婚姻,此类情况并不符合我国法规对撤销离婚的界定。
然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存在以下任一情形时,婚姻应被视为无效:
(1)重婚;
(2)近亲结婚;
(3)未成年人未达到法定婚龄;
(4)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受胁迫者可向婚姻登记机构或法院申请撤销;
(5)一方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对方自身患有重大疾病,若未如实告知,则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