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所指担保合同包含抵押、质押及其他具备担保性质之合同,并附属于主债权债务合同。
若主债权债务合同失效,担保合同亦随之失效,但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当担保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时,相关责任人需依据过失程度分别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