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公司并购后,劳动合同可采取两种处理方式:
1.维持原有合同,直至有效期满再由新机构续签,若不续签,应向员工支付补偿金;
2.对原先合同进行修订,增加附注,阐明因公司合并,新机构将接手合同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