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公职人员如何加重政务处分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2-15 05:00:59
文档

公职人员如何加重政务处分

而当公务人员存在两项或多项违法违纪行为时,应对其各自进行处分判决。对于应受两种及以上政务处分的情况,应适用最严重的惩罚。若需给予撤职以下相同政务处分的多人次,政务处分期限可跨期相加,但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三条,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政务处分。(一)在政务处分期内再次故意违法,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二)阻止他人检举、提供证据的。(三)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包庇同案人员的。(五)胁迫、唆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六)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推荐度:
导读而当公务人员存在两项或多项违法违纪行为时,应对其各自进行处分判决。对于应受两种及以上政务处分的情况,应适用最严重的惩罚。若需给予撤职以下相同政务处分的多人次,政务处分期限可跨期相加,但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三条,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政务处分。(一)在政务处分期内再次故意违法,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二)阻止他人检举、提供证据的。(三)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包庇同案人员的。(五)胁迫、唆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六)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公务人员如以恐吓、怂恿等方式让他人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应从严进行政务处分;
而当公务人员存在两项或多项违法违纪行为时,应对其各自进行处分判决。
对于应受两种及以上政务处分的情况,应适用最严重的惩罚;
若需给予撤职以下相同政务处分的多人次,政务处分期限可跨期相加,但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三条,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政务处分:
(一)在政务处分期内再次故意违法,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
(二)阻止他人检举、提供证据的;
(三)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包庇同案人员的;
(五)胁迫、唆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六)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文档

公职人员如何加重政务处分

而当公务人员存在两项或多项违法违纪行为时,应对其各自进行处分判决。对于应受两种及以上政务处分的情况,应适用最严重的惩罚。若需给予撤职以下相同政务处分的多人次,政务处分期限可跨期相加,但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三条,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政务处分。(一)在政务处分期内再次故意违法,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二)阻止他人检举、提供证据的。(三)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包庇同案人员的。(五)胁迫、唆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六)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