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时如需变更子女抚养权首先需经双方商议达成共识,若无法达成,可向法院提起变更申请。
夫妻离异后,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一方或双方面临重大经济、身体状况或教育能力改变,皆有权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之诉求。
以下是法院予以支持的四种情形:
1.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导致无力抚养子女;
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未尽到抚养责任,甚至存在虐待子女行为,或者与其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3. 年满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自愿跟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具备抚养能力;
4. 存在其他合理原因需要变更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