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涉嫌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被认定为累犯者,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实施网络犯罪仍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或帮助,且情节严重者,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若单位涉及此罪行,则需对单位进行罚款,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如有上述行为,同时触犯其他罪名,则按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量刑。
此外,根据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刑满释放或赦免后五年内再次犯罪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即视为累犯,应加重处罚,但过失犯罪以及未满18岁的人犯罪不在此列。
该条款所指的期限,自假释期满之日起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