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依法登记结婚的新生儿亦可进行户口登记。
登记时需提交:
1.医疗机构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颁发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若为计划外生育,则需提供母亲所在镇或上级计生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
3.父母双方的集体或家庭户口薄及各自的居民身份证;
4.跨年度出生但尚未进行户口登记的,须递交前述材料至公安分局审批;
5.凭着出身证先向居委会索取入户通知书,再根据所需携带的文件依次前往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户籍科进行户口登记操作。
具体流程包括:
1.凭出生证前往居委会领取新生儿入户通知书;
2.携带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以及入户通知书前往街道办事处盖章认证;
3.将准备齐全的文件呈交至派出所户籍科进行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