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房定金一经交付,便无法轻易退还,特别是因购房人自身因素致使无法购房时,定金往往不予退还。
然而,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仍有可能取回部分或全部定金:
(1)开发商如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质,买方有权拒绝购房并索回定金;
(2)若因开发商存在虚假承诺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开发商需全额退还定金;
(3)若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力支付价款,亦可申请退回定金。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
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