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遗产继承中,第一顺位的继承者不分先后次序,依次为:
(1)配偶、子女及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继承从何时起算?当第一顺位继承者存在时,他们将优先获得遗产;
若无第一顺位继承者,则由第二顺位继承者接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