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房购买合同时,各方将明确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若合同并未对此作出规定,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中的第13条规定,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赔付将参照房屋逾期交付期间,相关部门或专业评估机构评定的该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水平来确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