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常见情况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2-15 04:59:45
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常见情况
(一)欺诈、威胁等手段影响对方自愿签订或变更合同内容。(二)用人单位逃避法律责任,侵犯员工权益。(三)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条款。若对劳动合同的效力存在疑义,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或法院申请裁决确认。《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导读(一)欺诈、威胁等手段影响对方自愿签订或变更合同内容。(二)用人单位逃避法律责任,侵犯员工权益。(三)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条款。若对劳动合同的效力存在疑义,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或法院申请裁决确认。《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劳动合同若有以下情形之一则视为无效或部分无效:
(一)欺诈、威胁等手段影响对方自愿签订或变更合同内容;
(二)用人单位逃避法律责任,侵犯员工权益;
(三)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条款。
若对劳动合同的效力存在疑义,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或法院申请裁决确认。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常见情况
(一)欺诈、威胁等手段影响对方自愿签订或变更合同内容。(二)用人单位逃避法律责任,侵犯员工权益。(三)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条款。若对劳动合同的效力存在疑义,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或法院申请裁决确认。《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