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满足以下要求的遗嘱通常被视为有效,无需子女在场见证:
(1)遗嘱人行使遗嘱能力需达到限定条件,即当事人需具有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需体现遗嘱人真实意愿,不受其他因素影响。
(3)遗嘱不得取消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继承人的权益,如确实必须,应在遗产处置前预留其所需份额。
(4)遗嘱所涉及的财产需为遗嘱人合法所有。
(5)遗嘱内容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及道德准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