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子女抚育事宜上,应以孩子的健康发展为核心考虑因素,详尽审查双方的实际状况做出公正裁决。若正处于哺育期的婴儿,原则上由母亲承担抚养责任;如非母乳喂养时期,则需根据双方谁能更优质地呵护和培养孩子以及孩子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理。非抚养孩子之一方在孩子年满18周岁前,须按月向对方支付抚养费用,其金额通常为月收入的20%-30%。若在未来的抚养过程中,某一方不再适宜担任监护人,另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