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工作时间内遭遇交通事故且并非个人主责的情况下,将被视为工伤处理。
此种判定中,“非本人主要责任”涵盖的范围包括同等、次要及无责三类状况;
而若受害者需对其主责或全责的交通事故负责,则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
在判断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构成工伤时,应着重考虑以下四项关键因素:
(1)上下班规定时间;
(2)必经之路;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以及(4)机动车事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