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遭遇车祸后,乘客有权索取医疗费用、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以及住院伙食补贴等补偿款。
若伤情较为严重,则需要另赔扶助器材费及残障金;
如不幸身故,则需另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以下是具体赔偿细则:
1.医疗费据诊疗单据、病历与相关医嘱判断得出。
2.误工费参考受害者误工期长短及收入水平。
有稳定收入者,按实际损失计算;
无固定收入者,按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
无法提供平均收入证明者,参照受诉地同业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依据护理人员收入情况、护理人数及护理期而定。
有收入者,参照误工费计算;
无收入或雇佣护工者,参照当地护工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残障金根据受害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受诉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日起,20年期间计算。
满60周岁者,每年递减1年;
满75周岁者,仅计5年。
5.丧葬费按受诉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6.死亡赔偿金按受诉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20年期间计算。
满60周岁者,每年递减1年;
满75周岁者,仅计5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