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务人失踪后,寻求偿还债务可采取以下步骤:
(1)如债务人失联未满三年:
可寻求申请延展诉讼时效,并在时效期内提起诉讼;
(2)若已超过三年:
可申请宣告失踪。
在此情况下,失踪者的财产将交由其配偶、父母或其他近亲、好友代为管理。
同时,失踪者的税务、债务及其他应付款项,均需由代管人从其财产中支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