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工作时长调整:
根据国务院1995年实施的《职工工作时间规定》中第三条,劳动者每日应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据此,若需劳动者在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给予至少相当于正常薪资150%的加班费;
2. 休息日加班费用:
若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则应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给予至少相当于正常薪资200%的加班费;
3.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
若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则应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给予至少相当于正常薪资300%的加班费。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