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报告的时限和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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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16 03:54:51
医疗纠纷报告的时限和程序是什么
程序如下:医务人员应在发现纠纷后立刻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须尽快上报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该部门接获报告后应立即展开调查与核实工作,并向医疗机构负责人及患者通报相关情况。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发生重大医疗纠纷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卫生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引导医患双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导读程序如下:医务人员应在发现纠纷后立刻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须尽快上报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该部门接获报告后应立即展开调查与核实工作,并向医疗机构负责人及患者通报相关情况。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发生重大医疗纠纷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卫生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引导医患双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医疗纠纷报告需在12小时内完成。
程序如下:
医务人员应在发现纠纷后立刻向科主任汇报;
科主任须尽快上报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
该部门接获报告后应立即展开调查与核实工作,并向医疗机构负责人及患者通报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
发生重大医疗纠纷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卫生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引导医患双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纠纷报告的时限和程序是什么
程序如下:医务人员应在发现纠纷后立刻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须尽快上报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该部门接获报告后应立即展开调查与核实工作,并向医疗机构负责人及患者通报相关情况。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发生重大医疗纠纷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卫生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引导医患双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