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证可否与离婚证一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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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4-12-16 03:52:48
离婚房产证可否与离婚证一并公证?
经过公证机构批准,他们可以开展以下工作。(1)符合法律及行规规定须经其登记的事务。(2)提存事项。(3)妥善保存遗嘱、继承权或其他与公证相关的财产、文献。(4)为公正事宜起草法律文书。(5)提供公证法律咨询服务。【法律依据】;《公证法》第十二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一)法律、行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二)提存。(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导读经过公证机构批准,他们可以开展以下工作。(1)符合法律及行规规定须经其登记的事务。(2)提存事项。(3)妥善保存遗嘱、继承权或其他与公证相关的财产、文献。(4)为公正事宜起草法律文书。(5)提供公证法律咨询服务。【法律依据】;《公证法》第十二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一)法律、行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二)提存。(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当事人需前往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经过公证机构批准,他们可以开展以下工作:
(1)符合法律及行规规定须经其登记的事务;
(2)提存事项;
(3)妥善保存遗嘱、继承权或其他与公证相关的财产、文献;
(4)为公正事宜起草法律文书;
(5)提供公证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二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离婚房产证可否与离婚证一并公证?
经过公证机构批准,他们可以开展以下工作。(1)符合法律及行规规定须经其登记的事务。(2)提存事项。(3)妥善保存遗嘱、继承权或其他与公证相关的财产、文献。(4)为公正事宜起草法律文书。(5)提供公证法律咨询服务。【法律依据】;《公证法》第十二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一)法律、行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二)提存。(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