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批捕者一般无法申请取保候审,因部门批捕皆因其有潜在社会危害而实施。
因此,通常情况下,已获批捕者并不满足取保候审所需条件。
然而,若已获批捕者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亦可依法申请。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