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行财产公证时,所需之程序如下:
首先,请务必备齐所有必须的公证文件,如您的身份证明:
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婚姻状况证明(若有的话);
关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若无,提供购房合同及支付款项的证明材料即可)以及签订的财产协议书。
然后,携带上述材料至公证处提交申请,并填写必要的表格。
紧接着,公证员会对协议条款进行审核确认其合法性;
一旦确定合法,双方须在公证员面前签署声明,确认签字为真实意愿表达。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