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解析:
关于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期数问题,若事先有所约定,应依其规定执行;
若无明文,双方可进行商议。
如协商未果,违约方可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失赔偿数额应等于违约所致实际损失,包括合同履约完毕后应得收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带来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等同于违约所致损失,但不应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所能预见或应当预见的违约可能导致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