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连续工作满一个月但仍未签订合同者,需自次日后开始支付双倍薪资。
若劳动合同到期后,雇主继续使用员工,则形成新的劳动关系,必须于一个月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如未能及时续签,将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自满一个月之日起,向员工支付双倍薪资。
对于未签订合同且持续工作不足一年的情况,双倍薪资支付至补签书面合同时为止;
若超过一年,则需支付至满一年前一天为止,共计11个月,并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