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实践操作中,补充合同的有效性主要体现在当事人能够针对主合同中所未涉及或约定不清的诸如品质、价格或报酬以及执行场所等方面进行相应的进一步阐述和约定,同时,这也赋予了这些补充条款对当事人产生普遍且严肃的法律约束力。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规定,当某份合同正式生效之后,若当事人在其中关于品质、价格或报酬以及执行场所等方面存在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晰的情况时,他们有权通过协商来进行补充;
然而,如果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则应依照该合同中的其他相关条款或交易惯例来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